步骤 |
时间 |
内容 |
申请 |
11月5日至16日 |
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信息发到指定的邮箱中(见附件)。未发送邮件的考生,11月24、25日需增加补打《毕业申请校对单》 的环节,请按时发送邮件。 |
审理 专科:11月24日 本科:11月25、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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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办理事项均在:合肥教育考试院(金寨路322号)办理 1、交毕业审理费(20元),领取档案袋,地点:东一楼 2、凭准考证、身份证到专业窗口处领取《毕业申请校对单》 3、考生凭 ①开考计划中如有实践课和论文的,需提交上机实践考核合格证、毕业论文合格证(主考院校申明不发放实践及论文合格证的除外) ②准考证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如有外省成绩,需提供成绩转入归档证明 ⑤如有免考课程,需提供免考证书原件(包括NCRE、PETS、CET、NIT等非学历考试证书原件)或已经办理过免试的《免试申请表》 ⑥自行下载初审简表(见附件),A4纸打印填写完整带来 ⑦核对无误,签字后的《毕业申请校对单》 交到所在专业窗口处审理。 申报时注意: ①申请本科需提交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用铅笔在原件上写清考号、姓名、申请专业),毕业证书需在“学信网”上可查询到,并在申请时提交打印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查询不到电子注册信息,可到各省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办理学历认证,毕业申请时携带认证报告原件、并提交认证报告复印件 ②师范类本科24-26日办理,有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 ③物流管理、餐饮管理、调查与分析、劳动和社会保障、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考生在申请毕业时还需提交资格证书考试的合格证 长丰、肥东、肥西、巢湖、庐江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合肥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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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2015年1月29-30日 |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初审凭证来市考办领取 ①毕业证书 ②电子注册证明(可到省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办理就业报到证) ③《毕业生登记表》(交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市场存档) |
注意 事项 |
1、外省转入的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申请毕业;外省转来成绩须办理过转入归档手续,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毕业申请; 2、凡在合肥没有合格成绩以及没有摄像的考生不能在合肥申请毕业; 3、本人未到场办、领证,代办人除携带以上证件外还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 4、考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在申请时不予变更; 5、毕业必须经过主考院校及省考办审核后方可确认(不提供毕业证明)。 |
附件 1、合肥市自考毕业申请邮件发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