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2014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生办理须知
一、本次受理毕业申请时间为:11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生申办毕业受理地点:
考生准考证号码前四位为2901和2902的在市自考办;准考证号码前四位为2903的在东至县自考办;准考证号码前四位为2904的在青阳县自考办;准考证号码前四位为2905的在石台县自考办。
三、毕业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原件退还);
2、准考证(新证和老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新证退还);
3、论文和实践考核合格证或合格成绩单,省外转入须有安徽省考试院考籍入库资料,省内转考需持原籍准考证;
4、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原件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时退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考生可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下简称“学历备案表”)或教育学历认证部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下简称“学历认证报告”)作为依据,学历备案表和学历认证报告样本见附件1。提交非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应仔细核对信息,到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核查,并提交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考生的前置学历真伪将决定所申请的本科学历能否成功注册,凡是弄虚作假导致无法注册的,责任自负。
5、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交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时退还);
6、申请免试考生需交免试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上交《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见附件2)
四、办理程序:
1、考生持身份证及自考准考证先缴纳毕业生审定费每人20元;
2、打印《毕业申请校对单》本单含毕业生自然信息、准考证号、各科成绩等,请毕业生认真校对,有不符之处,直接在表上更正;
3、将毕业办理所有材料上交审查(所交材料待毕业证书发放时一并退还给考生)。
五、毕业生请于2015年元月27日凭身份证、准考证及按要求填写好的《毕业生登记表》到申办点领取毕业证书。
池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4年11月5日
注意事项:
1、外省转入的成绩须在11月20日前到省考办办理相关手续,或在安徽自考网上能查询相关信息。
2、凡在池州市没有四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不能在池州市申请毕业。
3、本人未到现场办证(领证), 代办人除携带以上证件外还需携带代办人的身份证。
4、考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原则在申请时不予变更,如果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的,需考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
附件1
附件2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申请表
编号: 填表日期: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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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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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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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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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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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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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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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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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免试课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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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所学课程或证书种类 |
成绩 |
学时 |
免考课程代码 |
免考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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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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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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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在申请免考考生经材料初审后填写;
2、此表填写一式三份。
详细表格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