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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2016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生办理须知

2016-11-09 19:40来源:池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一、本次受理毕业申请时间为:

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生申办毕业受理地点:

池州市自考办(池州市石城大道339号广电大楼一楼教育考试服务大厅)。

三、毕业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正式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原件退还);

2、准考证(包括我省其它地市参考的准考证及我市不同准考证号码的其它准考证);

3、省外转入须有安徽省考试院考籍入库资料,省内转考需持原籍准考证;证书课程需提供所有的单科合格证。

4、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栏目,查询并打印);如果考生在学信网查不到本人专科毕业的相关信息,考生必须提供教育学历认证部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作为专科毕业信息依据(安徽省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201209/20120929/346645355.html)。

考生的前置学历真伪将决定所申请的本科学历能否成功注册,凡是弄虚作假导致无法注册的,责任自负。学历备案表和学历认证报告样本见附件1。

5、申请师范类本科毕业的考生,若申请免考英语(二),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时退还);

6、申请护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除需上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毕业实习鉴定》。

7、申请免试考生需交免试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1、考生持身份证及自考准考证先缴纳毕业生审定费每人20元 ;

2、打印《毕业申请校对单》。本单含毕业生自然信息、准考证号、各科成绩等,请毕业生认真校对,有不符之处,直接在表上更正;

3、将毕业办理所有材料上交审查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发放新毕业证书时一并退还给考生)。

五、毕业生请于2017年3月7日凭身份证及按要求填写好的《毕业生登记表》到申办点领取毕业证书。

池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6年11月3日

注 意 事 项:

1、外省转入的成绩须在11月20日前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办理相关手续。

2、凡在池州市没有四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不能在池州市申请毕业。

3、本人未到现场办证(领证), 代办人除携带以上证件外还需携带代办人的身份证。

4、考生报考时使用的是一代身份证号码,申请毕业时必须变更为二代身份证号码。

5、考生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原则在申请时不予变更,如果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的,需考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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