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招考〔2015〕30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停考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主考学校: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通知》(考委〔2014〕7号)的规定,现就停考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0月1日起,停止颁发全国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 2016年9月30日前通过证书所有课程考试的考生,仍可按要求申请相应的证书。
二、电子商务实践网(www.zk365.com)将不再作为电子商务专业网上作业的唯一指定网站。我省电子商务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中相关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由该专业主考学校安徽财经大学承担。主考学校要严格按照电子商务专业对实践性环节考核、网上作业等要求,制定网上作业和实践性环节考核细则并具体实施,切实保证学业标准、实现培养目标。
三、已在电子商务实践网注册的考生,在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相关课程的网上作业,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可获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向社会及考生做好宣传工作。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