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我省高教自学考试从2014年10月份开始启用网上打印准考证(含有考场座位号),本次考试(10月18、19日)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13日上午至10月19日。考生可以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网(
http://www.ahzsks.cn)公布的网址:
http://218.22.22.71/,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后6位(报名时使用15位身份证号码的考生,使用原15位身份证后6位)登录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打印当次考试准考证。
一、有关本次考试须知:
1、新生可于10月14-16日到我办(义安北路42号市教育局一楼)领取制作的塑膜准考证。
2、考试时,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自考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自考准考证:本次考试可以是网上打印的自考准考证(以后都是网上下载打印),也可以是制作的塑膜自考准考证(在我办领取的,2015年开始不再发放)。
3、凡准考证上身份证号码为15位的考生,请于10月16、17日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我办登记升位。
4、本次考试考点:铜陵市十二中。地址:新光路(电话:5812624)。
5、每场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6、考试时,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二、其他工作安排:
1、报过名但未摄像的考生,请于10月15日下午3:30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来我办进行补摄。
2、老考生遗失准考证的可不用申请补办,直接上网打印本次《考试准考证》。
3、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2周左右,通过铜陵自考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的专栏查询成绩。
4、11月下旬发放《教育学》、《心理学》单科合格证,其他科目不再发放。
5、11月下旬将受理下半年自考毕业申请,具体时间请于11月中旬查询铜陵自考网信息。
6、2015年4月考试网络报名时间为:11月16日—12月10日。
考生如有作弊行为在处罚的同时将记入诚信档案。
铜陵市自考办公室
2014年10月11日
附:
考 生 须 知
1、考前20分钟,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进入规定的考场。
2、考生入场除必要的文具,如铅笔(选择题目)、圆珠笔、钢笔、三角板、圆规等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3、考生在参加高数类科目时不允许携带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如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常微分方程、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考生可以携带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进入考场。
4、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5、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6、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7、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先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试卷一律作废。
8、考生必须严格按试卷要求用蓝、黑色字迹的圆珠笔(或钢笔)书写(有特殊要求,如作图除外),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不按上述规定要求作答的,其答卷无效。
9、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10、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准夹带、冒名替考或换卷;不准吸烟。
11、考生离开考场必须交卷,不得携带试卷和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好翻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
12、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13、对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