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山东自考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 主页 > 芜湖自考网 >

【芜湖】关于认真组织2016年4月份高教自学考试的通知

2016-04-07 20:00来源:芜湖市教育局
芜教招考〔2016〕10号

关于认真组织2016年4月份高教自学考试的通知

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安师大附外、南瑞实验学校:
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布置,我省2016年4月份的高教自学考试于4月16日至17日进行。我市共有4249名考生参加这次考试,共需设置94个考场。经研究决定,考点设在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安师大附外、南瑞实验学校。为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级学历考试,组织这类考试责任重大。根据国家、省要求四大国家教育考试在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化考点组织实施的相关规定,本次考试各考点必须启用标准化考场,及网上视频巡查系统。各考点要认真履行《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针对《芜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质量评审实施意见》中的评分体系和评估表内容,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范考试中各环节工作,实现一级对一级负责,将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并延伸到考点、考场。
2、考点学校校长为考点主考,主考是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考点各项考试事宜。考点要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工作中的每个环节要实行签字负责制度。对在此次自学考试中由于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等,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考点应实行(考点主任、楼层巡考、监考组长)三级管理。下设考务组、宣传组、保密保卫组、后勤医务组,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协作,积极协助主考和副主考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
二、认真选聘、强化培训、严格考务管理
1、考点要选聘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遵守保密工作规定且有一定监考经验的教师担任监考和考务工作。考点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强化考风考纪和考试业务培训,坚持培训合格后上岗。培训内容是:认真组织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操作规程》及《操作规程培训光盘》等有关规定,通过培训,让每位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明白知道自己干什么、怎么干,切实把好考试关。
考点要强化监考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治考意识的教育,熟悉考试程序,掌握考试业务,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培训中要突出四个环节:(1)考前的准备工作环节;(2)考场监管环节;(3)保密、安全环节;(4)惩处违纪环节。
2、每场考试时,监考教师必须按照本场考试的考生座位表逐人核对准考证、照片、准考号、考场号、座位号、及身份证,并督促考生将姓名、准考号、考场号、座位号填在试卷上。在考场内要做到五个严禁:严禁考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进考场;严禁考生配戴耳塞进考场考试;严禁考生将与考试有关的书籍和复习资料带进考场;严禁考生在答卷上使用涂改液;严禁考生出考场时带出草稿纸或与试卷内容有关的纸条。
3、所有监考、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纪律,坚守岗位,明确履行职责。考务工作要按《操作规程》的要求,科学化、规范化操作。加强对考场违规行为的严密监控,做到预防有力、发现及时,特别是要加强对替考、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的防范和查处力度,坚决打击和防范有组织的集体舞弊行为,特别是有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的舞弊行为。
对违规违纪的考生,监考教师要敢抓敢记,及时收集证据材料和发放《违规告知书》,认真做好考场记录,以确保自学考试的公平公正。每个工作人员要佩证上岗,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考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
三、做好考点、考场布置和有关准备工作
1、考点要升国旗,插彩旗,校门前要悬挂“2016年4月份高教自学考试芜湖市×××考点”横幅,各考点要在醒目处张贴公布:《考场安排平面示意图》、《考试日程表》、《考生守则》、《监考人员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违纪考生公布栏和举报电话,划好考场四周警戒线。各考点须在考试前将考场网上视频巡查系统调试到符合考试要求,且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各考点另需提供一台可上网的电脑,供考生查询考场号、座位号。
2、加强考前的宣传工作,利用标语、广播或其它形式加强纪律教育,教育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
3、本次考试考场按30人单桌单行安排。每个考场座位号均为01—30号。每个考场安排2—3位监考教师监考。各考场门前贴好本考场序号和座位起止号,每张课桌上贴好考生座位号,考场内的字、画能清除的清除,不便清除的要用白纸覆盖。
4、考试期间,考点必须有专人负责值班电话,处理紧急突发事件。考点应根据所处地理位置及环境情况,主动和考点周围单位联系或同环保、公安、交通、通信等部门联系取得支持,严格控制考点周边环境噪音(车辆、建筑及各种干扰声源)对考试的干扰,防止噪音影响考试。考场内要保持清洁,具备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条件。考前要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广播、电话、电铃、照明、课桌椅的使用情况,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缮。
5、考试的组织和准备工作,各考点应于4月15日下午4时前结束,各考场严格清场后,不再向考生开放。
四、其它
1、考点大门保卫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考试工作人员必须凭监考证或工作证进入考点,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点。严禁其他闲杂人员进入考点。
2、为确保自学考试公平、公正,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设立举报信箱和公布举报电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0551—3612565,市教育考试中心3884570),对徇私舞弊和违反考试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给予严肃处理。
3、考点要认真执行高教自学考试有关政策和规定,规范管理,严格要求,切实抓好考风考纪,确保我市今年一月份高教自学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4、4 月 14 日下午三时,召开考点负责人会议(会议地点、教育考试中心三楼),会上各考点应上报监考及工作人员安排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省考试院备案)。
5、“考点设置情况表”、“考场安排情况表”等考试材料,开考点负责人会时另行下发。
6、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7、市教育考试中心地点:吉和南路188号(新市口大转盘)

附:芜湖市2016年4月份自学考试考点考场安排表
芜湖市教育局
2016年4月8日
相关附件:2016年4月份考点考场安排表.xls
上一篇:【芜湖】关于认真组织2016年1月份高教自学考试的通知

下一篇:【芜湖市】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