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蚌埠医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2011]50号)文件规定,现将2015年我院护理学专业自考生申请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资格
1.护理学专业自学考试应届本科毕业生。
2.安徽省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外国语考试成绩合格。
3. 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达到良好。
二、程序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9日上午到自考科(办公楼一楼后排B103)报名并办理有关手续。
2、经自考科初审合格后,填写学位申请表,同时提交2寸标准证件照片4张。
3.校学位办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复审,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参加专业课加试。
4.参加专业课加试的考生,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5]203号文件规定,缴纳专业课加试及评审费250元/人(pos机刷卡收费)。
5.当天下午到自考科领取《专业课加试准考证》。
三、专业课加试安排
1.考试时间: 5月10日上午9:00~11:00 《专业基础》
下午3:00~5:00 《专业综合》
2.考试地点:理论教学楼
3.专业课加试课程:专业基础(基础护理学);专业综合(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四、其它事项
1.持本人身份证及专业课加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3.授予名单于9月中旬登录教务处网页查询。
咨询电话:
学位办:0552-3179910 自考科:0552-3179690
蚌埠医学院学士学位办公室 招生考试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