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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办理工作的通知

2018-02-27 18:33来源: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各位自考考生:

为做好蚌埠市2018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转考办理工作,现将转考办理的有关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按照时间、按照要求前来办理。

安徽省内各市之间,考生无需办理转考手续。

一、省内自考成绩转出省外手续办理

考生需要携带:

1、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蚌埠市的自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外省自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3月5日(上午8:20-----11:20;下午3:00----5:00)

注意事项:

1、同一考生一次只能转出到一个省外转入地。

2、考生提供的转入省准考证号应准确无误,对应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必须与我省数据库信息一致,否则会被转入地拒绝接收,转出失败。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免考课程和毕业论文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无对应理论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已转入我省的成绩,不得转出。

4、考生在我省2003年以前取得的考试成绩,属于国家代码统一前的历史成绩,只在本省毕业使用,不予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二、省外自考成绩转入省内手续办理

安徽省实行电子转考后,考生只需在省外转出地办理手续,无须再至省内转入地进行确认。

注意事项:

转入我省的考生,必须在我省实际考试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方可办理相应专业毕业。

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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