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到现在只在自考里面通过了一门《教育学(一)》,现在怎么办,成绩作废了吗,要不要参加国家统考的教师资格考试啊?
答: 截止2014年2月,仅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或《心理学》单科合格证书者,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并在2015年12月31日前按照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逾期未提出申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作废,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