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毕业证书》丢失,补办《毕业证明书》
1、考生在市级及以上级别报纸登报申明其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该报纸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4、与《毕业证书》同底版相片2寸2张;
5、考生携上述材料至毕业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补办证明》;
6、考生携上述材料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