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项目 |
业务办理程序及要求 |
自考《毕业证书》丢失,补办《毕业证明书》 |
1、考生在市级及以上级别报纸登报申明其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该报纸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4、与《毕业证书》同底版相片2寸2张; 5、考生携上述材料至毕业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补办证明》; 6、考生携上述材料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